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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个税税率表,2011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

发布时间:2025-02-25 14:06:12 要闻

2011个人所得税解读:税率与扣除标准详解

2011年,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调整,其中个税税率表和费用扣除标准的更新尤为引人关注。以下将详细解读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。

1.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

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:

1.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:税率为3%。

2.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:税率为10%。

3.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:税率为20%。

4.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:税率为25%。

5.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:税率为30%。

个人所得税的速算扣除数也有所变化,具体如下:

-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:速算扣除数为0。
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:速算扣除数为105元。
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:速算扣除数为555元。
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: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。

2.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

2011年,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,具体如下:

1.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:每月扣除800元。

2.除第一项规定的城市外,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:每月扣除500元。

3.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(含)的城市:每月扣除350元。

3.个人所得税起征点

2011年,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。这意味着,只有当月收入超过3500元时,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4.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

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:

1.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2.应纳税所得额=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-扣除标准

3.扣除标准:3500元/月(起正式执行)

5.税率表调整

2011年,我国取消了15%和40%两档税率,扩大了3%和10%两个低档税率和45%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。这一调整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更加合理,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。

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,对税率、费用扣除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,旨在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,实现税收公平。了解这些内容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计算个人所得税。